发布时间:2023-06-25 21:41:38 人气:3049
规定无尘室洁净区的控制指标和检测方法,有效的控制十万级和三十万级洁净区环境的洁净度,满足生产环境的要求。
2 范围
本规程适用本公司十万级和三十万级洁净区环境的洁净度检验。
3 检验方法
3.1 检验项目
温度、湿度、压差、风速(换气次数)、尘埃粒子数、菌落数
3.2 温度、湿度
3.2.1 要求
十万级/三十万级洁净区温度(18-26)℃,相对湿度(45-65)%
3.2.2 仪器与设备
温湿度计
3.2.3 操作方法
目测温湿度计。
3.2.4 测定频次
1次/班。
3.3 静压差
3.3.1 要求
洁净室与室外压差≥10Pa,洁净室与非洁净室≥5Pa不同级别洁净室之间≥5Pa。
3.3.2 仪器与设备:补偿式微压计
3.3.3 操作方法
用补偿式微压计测试各室的静压力,由两室静压力之差,为静压差。
3.3.4 测定频次:1次/月
3.4 换气次数
3.4.1 要求
十万级洁净区换气次数>15次
三十万级洁净区换气次数>12次
3.4.2 仪器与设备:热球式电风速计。
3.4.3 操作方法距风口下25cm处测量
3.4.3.1 用风速计风速,采样点为风口的四个顶角及中心位置(不少于5点)。计算5个点风速平均值。为一个风口的风速。
3.4.3.2 换算公式:
∑(高效风口风速×高效风口面积)
换气次数= 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
被测间体积
3.4.4 测定频次:1次/月
3.5 尘埃粒子数
3.5.1 要求
十万级洁净区尘埃粒子数: ≥0.5μm:≤3500个/L
≥5.0μm:≤20个/L
三十万级洁净区尘埃粒子数:≥0.5μm:≤10500个/L
≥5.0μm:≤60个/L
3.5.2 仪器与设备:尘埃粒子计数仪
3.5.3 采样点
根据面积,要求最少采样点见下表:
面积,(m2) |
洁净度级别 |
||
10000 |
100000 |
300000 |
|
≤10 ≥10~<20 ≥20~<40 ≥40~<100 ≥100~<200 ≥200~<400 ≥400~<1000 ≥1000~<2000 ≥2000 |
2 2 2 4 10 20 40 100 200 |
2 2 2 2 3 6 13 32 63 |
|
3.5.4 操作方法
用尘埃粒子计数仪在高度1米水平面上的位置采样,每层采样点不少于5点,每个采样点采样次数不少于5次。采样点见附件1。
3.5.5 换算公式
5次测量数的总和
尘埃粒子数= 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
5
3.5.6 测定频次 :1次/季
3.6 菌落数
3.6.1 要求
浮游菌 十万级洁净区含菌浓度≤500个/m3
沉降菌 十万级洁净区含菌浓度≤10个/皿
三十万级洁净区含菌浓度≤15个/皿
3.6.2 检测方法
按《微生物检验规范》的规定进行。
3.6.5 测定频次:浮游菌 1次/季;沉降菌 1次/周
4 测定条件
4.1 当新洁净区投入使用前,进行一次静态环境监测,监测时,洁净区内所有物品均应到位,检测区内只留检测人员,检测结果应符合3.2.1、3.3.1、3.4.1、3.5.1、3.6.1条的要求。如不合格应重新对净化系统进行检查,查找原因,进行整改后,再进行检测,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,否则不得进入生产。
4.2 所有在用洁净区,按本规程的要求进行动态检测,检测结果应符合3.2.1、3.3.1、3.4.1、3.5.1、3.6.1条的要求。如不合格由技术品质部告知生产部,通知超标车间停产,由生产部、技术品质部、生产车间组织人员查找原因,进行整改后,再进行检测,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。
附件1 尘埃粒子检测点
附件2 沉降菌检测点
附件3 浮游菌检测点
原文